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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天津交警”微信公众号消息,为保障端午节假期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假期开始前一天,6月21日,公安交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点交通违法专项治理集中整治行动,全市交警当天现场共查处酒驾(含醉驾)交通违法70起,全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假期出行安全畅通。
当晚9时15分,滨海新区公安局交管支队河西大队交警在滨海新区汉茶路开展行动时发现,一辆悬挂“教练车”号牌的小客车行驶状态异常,交警立即拦检该车。经调查,该车驾驶人存在酒驾违法,而其驾驶的车辆性质为营运性机动车。该驾驶人被交警查处后懊悔不已,表示自己只因当晚和朋友聚餐时“一时侥幸”,在明知喝了酒不能开车,特别是作为驾校教练更不应酒驾教练车的情况下,冒险违法驾车上路。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该驾驶人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以及行政拘留。
15分钟后,公安宝坻分局交警支队大口屯大队交警在龙尾屯道开展统一行动时,拦检一辆小客车时发现,驾驶人“满口酒气”,同样存在酒驾违法行为。该驾驶人称当日晚饭时在家喝了一杯“药酒”,突然接到长辈生病的电话,情急之下自驾出发前去探望,没想到被交警当场查处。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在当晚的行动中,交警高速支队及各大队在我市界内各主要高速公路沿线站口对重点车辆加强拦检,并强化高速沿线“网上+网线”巡查,及时发现并依法治理各类危害远途出行安全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当晚9时48分许,津汕大队交警巡查至荣乌高速公路6公里200米处发现,一辆轻型栏板货车停在应急车道内,但车后却未设置警告标志。交警立即将警车停在该车后方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后,上前察看情况。原来,该车因突发故障无法前行,但驾驶人缺乏安全意识,未将三角警示牌放置在车后。由于车辆故障复杂,无法短时间内完成现场修复,交警帮助该故障车驾驶人呼叫了救援电话后,对其存在“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事故后,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端午节假期期间,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交通违法专项治理行动,严格依法查处酒驾醉驾等各类易肇事肇祸的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全力保障广大交通参与者出行的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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