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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6月16日消息(记者 苏靓 通讯员 马佳佳 徐赫 林棉)6月16日,记者从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获悉,该院与海口海事法院签署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备忘录。对辖区内涉及海洋生态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双方将合作探索建立海洋生态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检法长效协作机制。
签约仪式现场。通讯员供图
据悉,共建海洋生态环境资源案件办理的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备忘录共7条,包含建立两长出庭机制、探索构建多元化修复方式、海洋环境资源公益诉讼集成创新、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法治宣传等方面工作措施。
备忘录明确,两院加强协作提升辖区内海洋生态环境资源案件质效的同时,建立日常联络工作机制,通过联席会议、联合培训等方式,联合研究海洋环境公益诉讼领域类案处理标准和相关制度完善,共同提升司法办案实务水平。
据了解,2017年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实施以来,省检一分院在涉海洋生态环境资源领域,办结非法捕捞水产品环境侵权民事公益诉讼案27件,共计判处侵权人承担生态损害赔偿金1170万余元。
“海洋生态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检法长效协作机制的建立,可以提升相关案件办理的能力和水平,加大海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省检一分院检察长徐振华表示,此次签约共建机制,检法两家将进一步深化构建互相配合、互相支持、良性互动的新型法律监督关系,在海洋生态环境资源领域形成司法保护合力,为服务生态一流、绿色低碳自贸港建设贡献更强的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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